摘要

对比其他国家对海上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处置,我国在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究其原因,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道路交通肇事犯罪,未考虑海上交通肇事的特殊性。在分析刑法、海事调查工作以及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移交等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讨论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海事部门如何利用刑法打击水上交通肇事特别是肇事逃逸犯罪行为,以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