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大众新闻传播的伦理实践具有多种价值或伦理目标。依据人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区分及人在公共性与私人性方面的价值诉求,新闻(言论)可以分别界定为公言论、私言论而具有不同的伦理意义:公共生活与公共领域需要较大的自由度以实现新闻与言论的公共善,私人生活却需要对这种自由施加一定的限制以保障个体权利不受侵犯。普遍善同时赋予新闻自由、新闻规制的正当性依据。实现普遍善的关键就表现为以个体善的最小牺牲来获取公共善的最大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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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