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分享机制改革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增值税收入分享机制改革面临纵向政府间财力格局稳定但横向政府间财力失衡、以激励生产为导向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同时会造成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动力不足、税权集中的约束与地方财政自主性之间存在冲突等困境。下一步,我国增值税收入分享机制改革可实行征收与分配机制相分离的方式,兼顾生产激励功能和财政平衡功能,并在中央财力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税制改革与地方税体系建设的进程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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