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道路名称译写的地方标准进行比较,发现绝大多数地方标准采用了"通名英译"法,与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国标不一致.2017年6月出台的《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在地名问题上立足于国家语言政策和地名管理法规,表达了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