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政策强力推动下,沉寂两年的互联网医疗迎来规范发展新机遇。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行业关注的互联网医疗发展边界和方向作出界定。《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医师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