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2004年3月15日),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在我国已深入开展,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了保证.我院2004年建立ADR监测系统,至今已确立了门诊、急诊和临床科室以后人员自愿报告和临床药师主动参与的报告制度,报告例数亦逐年增多,现分别收集2004、2005、2006、2008年的ADR报告4、1、3、4、89例,进行回顾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