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冲突法的核心规则,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私法治理的重要制度工具。然而,我国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呈现出了政策指向性不明、适用规则随意性与法律功能模糊等问题。美国学界对冲突法的研究与重述,加之各州丰富的司法实践,为我国提供了改良和完善的立法借鉴。美国的冲突法革命引发了学界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性思维批判,以及国际私法理论的丰富与实践的演进。美国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于树立了法律政策思维导向与个案化、去主观化的法律政策分析理论。尽管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美国法中的表现同样略显差强,但其限制司法权力滥用、明晰立法目标与实践性的自我批判精神应当被我国法律所借鉴吸收。在我国国际私法法典的编纂中,我国方案是承继合理内核、明确功能定位与引入法律政策分析理念,体现中国特色,融入国际私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