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乱伦禁忌是人类一切制度、道德和法律的起点,人类学在其过去全部学术史上都一直希望对乱伦禁忌的起源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既有的研究可以分成两类,麦克伦南、泰勒和列维-施特劳斯认为交换的需求是促成伦乱禁忌的关键动力,而涂尔干、弗洛伊德和基拉尔则认为家内对原生女性的排斥才是问题的根本。本文在对过往关键文献的梳理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部落公法和家庭私法的对张关系使得一部落内的全部原生女性都要进入普遍交换,由此使得部落在掌握婚姻法则的基础上取得对部落人口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反思了以罗马法的保有权与交换权的对反关系为基础的亲属制度研究,指出婚姻是基于公法制度的,而继嗣是基于私法制度的,两者的对反关系既是乱伦禁忌的来源,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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