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1-1934年清水江流域的茅坪、王寨、卦治三埠之木行、棉布商、杂货商兼营混业钱庄,均需水客提供信用,但水客所携带的汉票、洪兑,并未成为购买木材的主要支付手段,反倒是木行的"取票"、棉布商和杂货商所出的"兑条",成为替代现金的重要支付手段,水客、木行、山客、棉布商、杂货商彼此信用对方的票据,形成了区域票据结算体系。财政主导型的地方金融制度,以及三埠商号分散资本以减少风险的经营策略是清水江三埠之混业钱庄没有迈向分业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