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宅基地一直具有农民居住生存保障的功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宅基地不享有处分、收益权能的制度缺陷,导致了大量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的工作遇到了流转途径不畅、退出补偿机制缺失、农民流转土地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江苏省阜宁县宅基地自愿有偿转让的模式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即在宅基地使用权改革中要保持宅基地姓“农”的底色,要坚持以市场化的手段调配资源,要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