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责制是规范教师师德行为的重要制度工具。新制度主义提供了从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三个维度分析制度与行为之间互动关系的解释工具。运用新制度主义的分析维度可以解释中小学师德问责制和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相关关系。以美、加、英、法、德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中小学师德问责制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可以从规制性维度—法律法规、规范性维度—问责主体、认知性维度—问责制度体系三个方面,解构西方发达国家在中小学师德问责制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及其共性与差异。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中小学师德问责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加速健全法律法规、构建全方位的多元问责主体、形成"准入—认证—评价—奖惩—救济"的问责制度体系是推动我国中小学师德问责制发展的关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