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追诉时效规定在刑法第87条至第89条,是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自诉人就不得再行追诉。尽管这一静态化的表述已经存在,但具体到环境犯罪的适用中尚存疑问,尤其是针对环境犯罪追诉时效的起点问题,值得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