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孩童首先作为人的存在,而后才是作为孩童的存在,而作为人之本性的自由,理当也是孩童存在的基本特征。孩童的自由扎根于他身体的"自然",再发展为自由状态活动中个体多种潜能得以开发后的经验积累和渐进成熟。这过程伴随着孩童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这种转变正是作为一个社会个体不断以自我独特的方式去建构自我个性和发展社会性的历程。教育理应正视这样一种关联,释放孩童长期被束缚的天性,给孩童以自由,使其成为"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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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