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研究

作者:曾文忠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48(01): 91-96.
DOI:10.13734/j.cnki.1000-5315.2021.01.011

摘要

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曾规定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一审稿和二审稿中,但是由于争议过大而在定稿时被删除。为了解决合同僵局问题,立法者在《民法典》中完善了排除履行规则的规定。但是,排除履行规则不能代替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情事变更规则不能代替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重大事由规则"也不能代替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应当从违约方违约原因是非恶意违约、继续履行合同的后果对违约方显失公平、守约方拒绝解约行为的性质构成权利滥用三个方面确立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的适用条件。用排除履行规则解决合同僵局问题只是权宜之计,建议时机成熟时在我国民法典修正案中增加对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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