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两大基本法,两法在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程序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既有侧重,又有联系。本文针对建设工程法定缔约活动适用两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梳理了招标与政府采购活动法定义务范围界定的立法历程和约定内容,总结出两法主要适用范围,对主管部门给出若干建议。文章还就项目工程变更后的法定履约活动调整、判定履行法定缔约义务的关键因素、非法定缔约活动监管等行为进行了分析,旨在为工程人员实施招标或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