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油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依照该管理办法,2018年度及以后乘用车企业"油耗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需要通过交易进行抵偿,但对积分交易税务如何确认、计量等国内尚未明确规定。文章对国内外在碳排放权、积分交易等领域的税费操作经验进行梳理,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积分产生机理和特点,认为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根据新能源汽车积分归属和积分交易金额,提出了适用我国的积分税收政策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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