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是衡量民营企业合约履行能力、竞争实力、资质信誉的综合指标,是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无形资产。当前我国尚未构建较为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民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活动。通过梳理美国、日本、德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认为应采取政府主导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提出政府是民营企业信用法律法规的建立者和执法者,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起到协调和引导作用;政府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和信用环境,制定和执行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快信用数据库与信用数据服务市场建设,从而形成良好的民营企业信用文化,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 单位
    福建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