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提要〗在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中,台风是较为常见的自然灾害,货损纠纷的责任方往往抗辩台风构成不可抗力而主张免责。对此应围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条件进行审查,在不同情形下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本案货物绑扎系固的责任归属,应当取决于双方租船合同的特别约定。涉案期租出租人应承担绑扎系固的合同义务及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被告举证未能证明遭遇台风符合构成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