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河南、山东两省为研究对象,将地区年生产总值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进行研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了河南省2003-2011年的4个洪灾损失影响因子数据,认为地区年生产总值在第一主成分上有较大的荷载,且与洪灾损失呈正相关;然后对河南、山东两省2006-2012年的年生产总值与洪灾损失进行分析,进一步验证了主成分分析法得到的洪灾损失与地区年生产总值增长之间的关系,即:随地区生产总值逐年增加,经济快速发展,导致洪灾发生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随之增加。

  • 单位
    水资源与水电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