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立法权下移适配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及现实国情,有利于改进"不平衡不充分"的立法现状,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体系转型、立法民主化及人权保障等。从第一部宪法颁布至今,我国的立法权在总体上经历了从高度集中到逐步下放的过程,尤其是近年来,立法权更进一步扩展到了设区的市。立法权下移给地方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使地方机关面临着挑战,必须积极变革、合理应对,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升立法水平和素质,用好立法权,不辜负新时代的新使命。

  • 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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