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是决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支持企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利用国内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准自然实验,使用知识宽度法测算上市公司专利的知识宽度,以此衡量企业创新质量,并基于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法治强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效果及影响机制。研究表明: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能够显著提升企业创新质量,知识产权司法处理水平与企业创新人才投入强度在其中发挥了部分链式中介效应;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对企业创新质量的激励作用对国有企业、珠三角经济圈企业较为显著,但对民营企业作用不显著。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领域改革,提高司法执行效率。要从司法层面加强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保护和支持,激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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