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目前不少管理规章中,允许规范性文件使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相关文种名称的现象,以厘定《条例》与规范性公文的隶属关系为立论前提,以相关规章中对规范性公文名称使用规定的异见现状为样本,通过分析规范性公文的内容特质、《条例》中相关文种在适用范围和写作实践中的"规范性"属性,甄定《条例》中的规范性公文文种,进而揭示这种甄定在公文学、管理学和法制学上的价值与意义。

  • 单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