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汉之后,学者对《考工记》“匠人营国”一节文字的含义颇多歧见与争议。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东汉经学家郑司农辑录、郑玄注释的严重错误所导致。汉武帝时少府考工官依据西周遗文编选而成的《考工记》,约在两汉之交散佚。郑司农把《考工记》佚文及不属于《考工记》的“营国”佚文合并增入《周礼》后,“营国”制度受到郑玄等历代学者的错误解读。“营国”的对象不是郑玄所指的周王城,而是指西周时代的诸侯大国。“國”字是西周中期分封制度定型时创制并用作诸侯国专称的。“建国”的含义等同于“封国”,“营国”即指在分封的诸侯国内进行城郭、食邑等营造活动。城“方九里、旁三门”的含义不是指方形城的边长九里、每边三门,而是指城墙的周长九里、城门三张。“九里之城”与“百里之国”“三里之宫”结合,构成西周时期诸侯大国地域、都城、宫殿三层次的礼制格局和尺度。西周王城的周长为“方十二里”。“营国”制度不是传统认识上的周王城规划,而是西周王朝为诸侯大国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可称之为“周诸侯国规划模式”。这种规划模式的思想与原则,能够反映西周时代中国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所达到的科学与艺术高度。东汉之后,已经异化的“营国”思想,对北魏洛阳、隋唐长安与洛阳等中国古代王朝(政权)都城的规划建设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