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对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作出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本文从近期的一例热门事件中涉及的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争议出发,重点分析了《民法典》对医务人员说明对象的要求,以及说明方式中“具体说明”以及“明确同意”的要求,并结合该热门事件,提出了对特殊患者应按照最有利于其方式说明以及实施多方见证制度进行说明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