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中国新实施的兽药残留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兽药残留限量指标进行比对,并对结果进行分析。方法对我国兽药限量相关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CX/MRL 2-2018《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和风险管理建议》规定的兽药种类、涉及的物种及部位、残留限量进行逐级比对。结果在可比指标中,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限量相同的指标有316个,占全部可比指标的94.3%;我国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更为严格的兽药残留限量指标有12个,占全部可比指标的3.6%;我国比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宽松的指标有7个,占可比指标总数的2.1%。结论我国动物食品的兽药残留标准中, 97.9%的可比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规定,说明我国动物食品兽药残留标准较为全面与严格。
-
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