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还原】为应付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检查,荆州市某县水利局在没有召开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下,该局人事科科长李某某经分管副局长范某某认可,编造了6次局党组研究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记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检查时,该局谎称党组召开了6次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并现场展示了会议记录,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被中央督导组当场发现,造成较坏影响。李某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范某某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冉某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