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天津市河(湖)长制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设立"民间河长"势在必行。从建立模式、主要任务和主要形式三方面探讨"民间河长"设立思路,旨在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对进一步推进天津市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