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粤港澳法律制度的差异,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探索港澳,在粤港澳现有法律框架内,三地法律职业资格和实际准入存在差异和障碍,务实的做法应包括:依法在不同地点取得法律地位的法律专业人员、三地律师事务所的联合经营和合作,扩大三地的法律能力,建立三地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平台,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集团的合作,更好地为粤港澳企业提供跨境法律服务。同时,建立粤港澳律师联合组织,实行跨地区律师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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