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原执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和财政部有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开始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本文简要分析新制度实施对地勘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以及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地勘行业特殊性,针对问题提出一系列改进措施,希望对地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