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环境问责的困境与消解

作者:张苗苗; 赵佳慧
来源: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2022, 32(04): 15-19.
DOI:10.13358/j.issn.2096-9309.2022.0206.02

摘要

生态环境问责制度对于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地方政府环境问责面临着问责主体单一、问责客体不明确、问责范围界定困难、问责程序不规范等困境。需要从构建公众在内的多元问责体系、进一步明确问责的客体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问责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等方面予以消解,以提高问责制度的科学性和完善性,更有力地落实政府的环境责任,推动地方政府环境治理。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