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天津市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日前,天津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一是明确"检调对接"适用案件范围和条件。主要适用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无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