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3日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笔者以工程总承包发展历程及前景、历年来相关办法及规定、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拥有资质情况,结合资质申报、延续、考核等要求,从资质管理方面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双资质""资质互认"进行了初步探讨和简要分析,以期为设计、施工企业在今后的资质申请与维护等方面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