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给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技术的发展及其实践特点决定了它的本质属性是信息资本的加速和聚合。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广泛覆盖,信息资本驱动下的互联网生产机制已经深刻地嵌入了人们的生活之中,塑造了新型的"生活—生产"关系。在这一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形成了多维度的混沌共存状态,它弱化了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催生了劳动伦理的危机、加剧了劳动力的低值化。面对劳动关系的数字化危机,劳动法应当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在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同时,还应巩固劳动关系的伦理基础,促进技能型人才的开发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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