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于2020年8月10日进入甲广告公司,担任创意部主任,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我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自营或进入与甲广告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甲广告公司按月支付我5000元经济补偿。若我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9万元。2022年12月9日我从甲广告公司离职后,选择到某商贸公司做行政管理,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但甲广告公司一直未向我支付经济补偿,我认为对方违约在先,自己无需再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因此打算进入与甲广告公司存在竞争的乙广告公司工作。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