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给交通设施用地规模论证提供一定依据,对选址规划阶段的交通设施进行分析。在长兴对江渡客运站选址规划中,通过各种类型用地需求的实际分析,确定了最终的用地面积。通过案例表明:交通设施用地应当在项目前期就加强研究,既要与上位规划相衔接,同时在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规范标准与实际使用需求,确保交通设施能够满足地区发展的需求,周边道路容量也能满足交通设施集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