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发〔2017〕3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促进“十三五”规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现就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