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易》经传接受现象中,作为接受文本的《易经》应该被看作一个典型的"言—象—意"的层级化生命存在,而不是一部"客观"的史书或卜筮之书。它联系着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却又不局限于形而下的实体性的存在,这些内容被物化为实在的文字符号与卦爻符号后,并不代表《易经》文本的完成。只有在接受者的解释过程中,由言及象,由象达意,实现一种生命体验的超越,才能实现《易经》文本的生命存在。它也不是一部封闭的、客观的文本,而是一部面向接受者开放性的、极富召唤性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