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具有关系合同和不完全合同的特征,政府与社会资本存在密切合作关系,合同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可以动态调整,救济方式是尽量使合同能继续履行。在PPP项目合同履行中,当事人进行再协商是不可避免。PPP项目合同可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有合作义务和诚信协商义务,并对再协商的触发条件、目标、程序及不履行再协商义务的责任及无法达成新协议的后果进行约定,避免一方当事人利用再协商机制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障PPP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