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现行规程规范对于各类电力工程的防洪标准规定不一致或缺失的问题,根据电力工程特点,将电力工程按规划容量或电压等级划分为三个防护等级,对于同一防护等级的不同电力工程,防洪标准取为一致,以实现统一电力工程防洪标准。相应于三级防护等级,统一后的防洪重现期分别为50年、100年和大于等于100年三档;相比现行规范,本文建议的防洪标准对于部分电力工程略有提高,但总体而言更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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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