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18]10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