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超大城市智慧建设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但因智慧城市实践与社会主体的原有预期存在冲突,且未能有效平衡和兼顾各方主体利益,其负外部性不断引发社会公众担忧,产生数据邻避困局。社会风险源于制度与现实,风险不是由技术本身所造成的,而是由使用技术的主体不同所致,必须通过制度创新保障超大城市智慧建设中的空间正义。域外通过构建顶层规划、完善权利保障与明确政府功能来维护城市居民合法权利与合理利益。在吸收域外经验基础上,我国应构建系统的顶层规划,明确事前权利保障、健全事中监管机制、丰富事后救济措施,通过制度规约引导超大城市智慧建设形成多元利益共同体,推动超大城市良政善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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