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争议,无论是从公法角度,还是从私法抑或是两者结合的角度来看,其根本上是解决自然资源的配置和利用问题,我国相关的具体制度设立也印证了上述说法。但是立法的效果不仅体现在与理论学说的相互支持,还需要放到社会实践中考察。从当前的资源配置时间着手分析,不仅可以发现法律遭遇乡土社会遇到的具体难题,而且可以促进理论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为制度的创新累积有益经验。因而从当前的立法和实践角度分析,进而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汲取有益经验,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践进路是务实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