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意识作为一国公民的理性品质,构成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它既是法律规范化的思想动力,又是制度建设的精神支柱;它不仅影响法律规范创制的质量,而且制约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制度的全过程,从而决定制度建设的成败。法治意识不仅是一国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而且也是法治实现的重要标志。全面认识法治意识的社会功能,是实现法治国家必须首先解决的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