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共同遗产"从提出至今,已经超过半个世纪,是一个包含特定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法律概念,构成当代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础。北极地区近年引发国际上的法律争议和资源争夺,其法律地位需要依据国际法来确定。有些地区属于"人类共同遗产"原则下的"区域",应给予法律上的充分保护。北极治理中的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问题,应该在"人类共同遗产"等原则的引领下,通过建立海洋保护区、改革北极理事会、制定和完善资源开发制度等新途径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