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块小油田的储量和产量都很低,但如果把小油田累加起来,却能达到相当于大中型主力油田的初期储量。主方是否选择开展小油田合作开发主要取决于其自身的自营开发能力,以及为促成合作发生的交易成本大小。当主方自身的自营开发能力较强,完全可以满足有效开发小油田的需要,且为促成合作的交易成本较高时,主方应选择自营开发;反之,企业应选择进行合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