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农规[2019]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8]1号)要求,结合我省海洋捕捞实际和执法管理实践,现将我省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休渔区域: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二、休渔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