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辩护制度对直接言词原则和控辩平衡的追求,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内涵。同时,辩护制度的完善可以增强对审前诉讼活动的制约,突出"审判中心主义"对司法公正的追求。而律师队伍的迅速壮大也使辩护制度改革有所借力。因此,完善辩护制度可以作为此次司法改革的重点去着力推进。当前实践中仍存在较为突出的"刑事辩护率低"、"法律援助制度缺陷"、"直接言词原则缺失"等辩护问题,需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提出具体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