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本文采用历史分析、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从立法目的、调整范围、程序设计、法律责任等不同维度,对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立法演进及其实施进行剖析。研究表明:我国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存在重问责、轻问由的倾向,导致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不够顺畅,不利于事故预防功能的发挥。提出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指导下,构建学习型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并通过分离技术调查与司法调查,加之必要的正当程序控制实现。解决事故单位屡罚屡犯问题,还需要引入合规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