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简介与定义法律英语文书写作中,律师能否检索到和本案相关且对案件受理法院有约束力的判例1是写作成功的基础。这些判例既包括支持己方当事人论点的判例,也包括与己方论点相反或结果不一致、不利于己方当事人的判例。后者一般叫作contrary precedent,即“反面判例”。法律文书,尤其是律师辩论意见书(brief)中,需要预估对方律师会引用哪些反面判例来说服法官得出不利于己方当事人的结果,并弱化这些判例及判例中的事实。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