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和平解放,是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工作中一件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十七条协议》成为正确处理西藏问题的基本方针,是一个多民族、社会发展阶段各不相同、生产力水平极不平衡的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光辉典范。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